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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女老师被通报!
近日,温州瑞安市教育局就一名临聘老师在校外开展有偿带生发布通报:禁止该名老师在瑞安范围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关于给予塘下镇罗凤中学及临聘教师王某的通报
2020年4月29日,我局和市纪委派驻市府办纪检组现场查实塘下镇罗凤中学临聘教师王某(女,1967年生,汉族,大专文化,塘下人,为该校临聘教师)在罗凤办事处繁星南路某民房内开展有偿带生。其行为不仅违反瑞安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瑞教人〔2015〕230号)文件精神,也严重违反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根据《瑞安市中小学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带生行为处理实施意见(试行)》(瑞教监〔2014〕163号)和《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瑞安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瑞教人〔2018〕48号)及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市教育局党委会研究决定:1.勒令王某所在的劳务派遣单位立即与其解除合同;2.禁止王某在瑞安范围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给予塘下镇罗凤中学通报批评,并作出深刻检查;4.将此案件转公安机关做进一步处理。
望我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及全体在职教师,引以为戒,严守师德师风和疫情防控有关纪律要求,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环境和健康和谐的教育发展氛围。
瑞安市教育局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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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瑞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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